辰溪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辰溪县地处湖南省西部,怀化市北边,全县总面积1990.3平方公里,辖6个办事处、8个镇、22个乡、457个村(居)委会。总人口51万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11万人。辰溪的历史文化悠久。建县已有2200多年历史,是伟大爱国诗人屈原的行吟地,是“大酉藏书”处,境内汉、瑶、苗、土家等多民族杂居,地灵人杰,文化积淀深厚。在楚湘文化的浸润熏陶下,勤劳智慧的辰溪人民锐意进取,勇于探索,创造了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,也锻造了“团结、务实、开拓、创新”的辰溪精神。辰溪资源丰富,特别是矿产资源种类繁多。目前已探明金属和非金属矿达32种,而且储量大,品位高,易开采。主要有煤炭、石灰石、磷矿、铝钒土等。工业储量达7.27亿吨,潜在经济价值450亿元。其中煤炭储量达9682万吨,有“湘西煤都”之称,石灰石储量仅地表部分就达1000亿吨,磷矿储量在1.5亿吨以上,铝钒土储量100万吨。全县林地面积142万亩,森林覆盖率达53.4%,水能资源蕴藏量达45万千瓦。辰溪自古被誉为“当川鄂之通忂,扼云贵之锁钥”,交通极为便捷,区位优势较为明显。境内湘黔铁路穿越而过;3条省通直通滇、黔、鄂、渝、桂5个省(市、区),县内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979公里;沅江、辰水两河交汇于县城,可以下洞庭、通长江、达四海。同时,辰溪还与正处于西部大开发中的湘西自治州接壤,位于“西部大开发”的前沿阵地。